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牵引,以能源保障网和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为抓手,坚持党建统领,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先立后破,紧扣绿色低碳这一主题,守牢能源安全这一底线,增强改革创新这一引擎,立足能源惠民这一根本,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水平,努力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以“五大清洁能源基地”为主战场,以煤电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年新投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在建大型高效煤电机组规模1000万千瓦以上。
——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
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能核尽核、能开尽开、能并尽并,开工山能集团渤中G、国家能源半岛南U2等项目,建成国家能源渤中B2、国家电投半岛南U1一期等项目,全年开工规模200万千瓦。扎实开展国管海域场址前期工作,适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
——积极安全有序推进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建设
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开工海阳核电二期4号机组,推进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海阳核电二期3号机组建设,深化石岛湾扩建一期、招远核电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建成海阳核电900兆瓦远距离跨区域供热工程。到2023年底,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达到820万千瓦。
——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
围绕打造国家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统筹推进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全面建成华润东营财金、海化潍坊滨海等纳入首批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华能滨州沾化、辉阳东营利津等新增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到2023年底,基地在运在建新能源装机达到700万千瓦。
——全面启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
因地制宜创新采煤塌陷地产业治理新模式,加快打造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的“光伏+”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工济宁时代永福、菏泽中鲁等项目,建成华电肥城、华能嘉祥等项目。到2023年底,基地在运在建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开发
推进海上光伏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技术创新,在全国率先探索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工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山东发展投威海文登HG32等首批桩基固定式项目,规模150万千瓦。深入推进国电投半岛南3号等漂浮式项目研究论证,创建海上光伏实证基地。积极探索“海上光伏+”综合利用,推动海上光伏、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其他新能源发展
坚持储能优先,加快华能高青、华电福山等光伏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以工商业和户用屋顶为重点,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化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开工诸城辛兴镇、临邑临盘街道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全年新增市场化并网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
——着力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
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推动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建设,建成三峡庆云二期、华润财金东营等示范项目。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等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到2023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在运在建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系统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
加快大型高效清洁煤电机组规划建设,开工华能德州、济南能源等6个大型超超临界煤电项目,推进国能博兴、华电龙口等机组建设。有序推动小煤电机组关停退出,实施“三替代、两提升、两保障”工程,关停规模200万千瓦。统筹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完成华电邹县#5、大唐黄岛#5、华能日照#3等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规模各200万千瓦以上。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以保障煤炭、油气、电力可靠稳定供应为基础,夯实省内生产,拓展省外资源,锻强供应链条,织密保障网络,切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民生需要。
——保障电力安全供应
加快大型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建成华汪热力等6台、260万千瓦煤电机组,文登18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推动华电青岛、华能泰安等重型燃机和枣庄丰源等分布式燃机项目建设。强化煤电机组运行管理,坚持“四方联审”工作机制,确保非计划停运率和出力受阻率分别不超过2%、4.5%。拓展省外来电规模,开工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成国电双维电厂、中广核兴安盟等既有通道配套电源,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对接落实国家跨省区优先送电计划和政府间送受电协议,多频次参与省间电力交易,全年接纳省外电量1250亿千瓦时左右。加强电力负荷管理,优化调整迎峰度夏、度冬负荷管理方案,市场化需求响应能力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矿井开拓布局,积极释放先进产能,全年煤炭产量稳定在8600万吨左右。持续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加快山东能源唐口、枣矿物流园二期等煤炭储备项目建设,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800万吨以上;强化煤炭实物储备,确保完成迎峰度夏、度冬煤炭实物储备任务。扎实推进万福矿井(180万吨/年)三期建设,推动永胜煤矿(45万吨/年)恢复建设。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东滩等6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0处以上。
——保障油气可靠供应
围绕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推进烟台西港区等项目建设,实现龙口南山一期部分投产,新增年接卸能力500万吨。完善油气输送网络,加快天然气环网东、北干线建设,建成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等项目,新增油气管网里程800公里。强化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开工龙口南山LNG接收站储气工程,建成菏泽白庙浅层地下储气库,政府储气能力保持在2.1亿立方米以上。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深化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建成渤中19-6气田陆上处理终端,全年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2100万吨、5亿立方米左右。
守紧守牢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以煤矿生产、油气管道保护、电力运行、能源新业态等为重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狠抓煤矿安全生产
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统筹安全生产诊断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深化冲击地压、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风险和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整治攻坚。紧盯30万吨/年和高风险等重点煤矿,扣紧压实驻矿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突击夜查、异地执法检查,坚持“逢检查必执法、逢执法必从严”,严厉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追责问责、行刑衔接等处罚处置措施,坚决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油气管道保护
建立油气管道保护分级管理制度,压实行业管理、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穿跨越处、老旧管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占压专项排查清理和铁路沿线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大管道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备案、审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管道保护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强化电力安全运行管理
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政企联合、电网反事故、负荷管理等应急演练,提高电网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深化重要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做好关键设备巡检维护。开展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多方协同管理机制,持续提升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水平。
——抓好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管理
聚焦新型储能、海上风电等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深化行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专题培训、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不断塑造能源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能源发展政策和模式创新,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激发能源行业发展活力。
——强化能源政策创新
继续实施储能优先政策,研究编制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调度、结算细则,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交易机制,推动项目应建尽建、能用尽用,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编制小煤电机组关停财政补贴实施细则,鼓励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提前关停退出。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增煤电项目和主动实施“三改联动”的存量煤电机组,给予对应新能源项目一定的保障性并网支持。
——推动发展模式创新
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创新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聚力构筑烟台蓬莱、东营经开区、威海乳山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聚集区,风机主机年产能达到500台套。
——加快能源科技创新
全力推进先进核能技术和新型储能技术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集聚。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争取新增3—5个国家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推动50项左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加强与国内高端智库交流合作,适时举办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高端论坛。
——深化能源管理创新
组织开展“十四五”能源领域相关规划中期评估,科学组织规划调整,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印发《山东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能源领域减排降碳。制订《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国发〔2022〕18号文件在能源领域落实落地。
着力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用能条件为导向,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用能变革,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优化能源营商环境,加大能源惠民惠企力度。
——加快推动农村用能变革
纵深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推广德州齐河、临沂沂水等县成熟的实施路径和开发模式,全年开工40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累计并网规模1700万千瓦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深入实施“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着力打造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等65个标杆乡镇和肥城市东大封村等443个标杆村,促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多元利用。
——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
开展充电服务创新提升年活动,完善充电服务评价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居民区探索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在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探索车电分离运行模式。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重点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到2023年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25万台以上,加氢站数量达到35座。
——着力增进矿区民生福祉
把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等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济宁高新区十里营、枣庄滕州北徐楼等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率保持100%。抓好《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和宣传解读,督促指导各市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出台本地区压煤村庄搬迁审批管理、补偿安置办法等配套政策,做好新旧制度衔接,依法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优化能源营商环境
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依法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全省能源系统权责清单。持续提升“简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拓展小微企业“零投资”服务范畴,推进“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研究制定全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凝聚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效能提升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把敏感性、主动性、深入性、时效性贯穿始终,深入开展“机关接地气、干部走基层”活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到2023年底,省能源局过硬党支部和先进党支部力争达到100%。
——强化工作效能提升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完善党建督导体系,提升党建工作效果。建立健全能源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强化跟踪服务、调度指导,充分发挥能源在扩大投资、提振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督办督查,严格绩效考评,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加强全方位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制度刚性约束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措施。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和党纪党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