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加快推动战略骨干通道、高速铁路、普速铁路、高速公路、港航设施、现代化机场、物流枢纽等现代物流交通体系,以及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通道、沿海核电等现代能源体系,城市智慧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拉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仪器仪表、民用机械等智能装备发展。加快推进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重大技术装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和创新药等“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工业母机、仪器仪表、制药装备、工业机器人等的需求。
《方案》要求,面向智能农业、智能医疗、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能建造等数字中国典型场景,推动改造提升一批在役设备,升级换代一批新型装备,原创发展一批前沿装备。
《方案》强调,完善工业母机企业和用户企业间产需对接机制,聚焦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工程机械、基础零部件等重点用户需求,开展产需对接活动,鼓励重点用户大胆试用创新产品,推动高端工业母机批量化应用。引导企业加强新能源工程机械用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零部件攻关和规模应用。研究开展新能源工程机械应用试点和推广支持政策,探索老旧工程机械退出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行工程机械备案管理和退出机制。聚焦矿山、港口等典型应用场景及川藏铁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需求,开展电动挖掘机、电动装载机等电动化产品的示范应用。
以下为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药监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