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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优化数据中心新能源供给

时间:2024-08-27 07:40 来源:未知 点击:

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从加快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发挥数字科技企业创新作用两大发力方向开展双化协同工作。其中提出,优化数据中心新能源供给方式,支持数据中心自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套系统,鼓励发展风光互补基站供电系统,并提出发展数字新能源服务产业、数字智慧风电产业、数字光伏产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融合产业等。

8月24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数据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指明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一是要加快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电子信息产品等关键领域的绿色化转型;二是要发挥数字科技企业创新作用,促进电力、采矿、冶金、石化、交通、建筑、城市、农业、生态等九个重点领域的绿色化转型。

《实施指南》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作出指导:

优化数据中心新能源供给方式。探索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联营的绿电稳定供应模式。推进数据中心新能源设备应用。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微电网建设,支持数据中心自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套系统,逐步推动模块化氢电池、光热发电等在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的规模化应用,探索数据中心多元化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应用。支持数据中心以梯次利用动力电池进行削峰填谷用能,避免与用电高峰重叠。

提高基站可再生能源使用。鼓励发展风光互补基站供电系统,提升清洁能源供电力度。鼓励研发氢燃料电池不间断供电系统,拓展站点绿色电力供给方式。鼓励发展智能管控的蓄电池储能应用,将光伏板、风力发电所产生的绿色能源接入蓄电池,结合传统电网供电,实现基站混合能源智能调配与柔性利用。鼓励建设智慧绿站,根据基站业务状态及新能源供能水平,实现基站新能源用能一体化管理。

加大对新能源领域投资建设参与绿色技术投融资、数字科技企业参与绿色消费与交易。鼓励企业自建或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鼓励企业在自有场所建设可再生能源设施,与绿色能源方案提供方合作就近消纳。支持数字科技企业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产品生产基地广泛应用。鼓励数字科技企业通过双边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提升绿色电力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实施指南》在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创新方面作出布局:

数字新能源服务产业。以大型电网企业为核心,互联网企业、能源设备企业、地方能源企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共建数字新能源产业生态。深化应用推广新能源云,持续优化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新能源设备—厂商—电站—业主的互联互通,推动源网荷储各环节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打造新型能源数字经济平台。发展新能源智能调度新业态,开发源网荷储协同调控系统、“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协同调控系统,有效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集成与智慧管控、用能需求智能调控,精准匹配供需资源,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数字智慧风电产业。围绕风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数字孪生5G风电场技术应用,加强风力、风向、轴承转速、温湿度、电压电流等核心环节数据采集、传输与应用,发展孪生监管与发电预测业务,全面提升风电产业智能化运维水平。面向海上风电场,加速近海5G基站覆盖,发展海上机器人、无人智能巡逻艇等配套产业,开展海上风场远程数据不间断传输和无人智能巡检等应用,保障海上风场安全可持续生产,助力风电产能持续升级。

数字光伏产业。发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优化光伏切片生产流程,规范单晶硅棒生产过程,提升叠层电池利用效率。推广电站5G无人巡检、积灰灵敏感知物联网、光伏电站精准天气预报等融合技术应用,完善光伏产业智能功率预测、智能场站运营等功能,有效降低光伏发电弃光造成的损失,全面提升光伏电站发电效能。基于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光伏发电与储能的数据共享,实现光伏发—输—储—配—用全链条可视、可管、可控。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融合产业。鼓励电网企业联合充电企业、整车企业、数字科技企业等积极开展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研发,布局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等结合的“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构建车网融合平台,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与路侧设备、云平台等的“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智能调度应用。鼓励发展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设施应用,以数字化平台拓展双向充放电资源聚合、运营、服务等可持续商业模式,探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新型业务。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监测和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时研究解决双化协同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实施指南》落地见效。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局:

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将《实施指南》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附件: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